三、应聘人员除以上专业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《关于印发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穗人发[2005]131号)规定的基本条件;
2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〔2003〕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;
3、五官端正,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,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;
4、无违纪违法行为。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,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,不接受其报名。
5、年龄的截止时间至2010年6月30日。
四、招聘的时间和形式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4月2-3日、6日(上午9:00~11:00,下午2:40~17:00)
2、报名形式:广州市铁一中学现场接受报名。经初审合格,填写报名表,发给准考证。
3、应聘人员提交材料:
①本人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;
②书面应聘材料一份(包括个人简历及各种证件复印件、户口复印件);
③办理了暂缓就业及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:就业推荐表、成绩单的复印件;
④广州市、区属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,还应出具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原件)。
五、考试的范围与方法:
1、考试的范围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含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学科专业知识。(教师、职员专业知识考试,依据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教学大纲(试验修订版)的要求,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;教辅人员生物实验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,依据本学科专业知识的要求,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。)
A、笔试时间:4月8日 下午3 时~5:30时
B、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
2、考试的办法
A、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合格成绩为60分,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。
B、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人数1:3计算,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,确定面试对象。(面试对象人数不足1:3时,由学校确定是否进行面试)
C、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(教师)、实操(生物实验、会计、职员)。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合格成绩为60分。面谈与试教、实操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%和60%。
六、体检:
1、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聘专业人数1:1确定体检对象。
2、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,统一组织到上级指定的医院体检。录用者的体检费由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各负责一半,如需复检,费用自负。
七、考核:
考核主要包括: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。
八、确定拟聘人员。
1、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,招聘单位可在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,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替补。
2、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、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九、公示
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,在网上公示,公示结果无异议,上报市教育局审批。
十、办理接收手续。
按程序办理引进、接收手续。一经录用,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待遇。
十一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本校。
学校地址:广州市东兴南路文化里13号。
广州市铁一中学
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